贵州省都匀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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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推进人才大汇聚,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结合都匀市事业单位人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3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采取统一发布公告、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引才工作。

    二、引才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37名,其中,卫生健康部门20名,教育部门10名,市直其他部门7名。详见《都匀市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

    (一)卫生健康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毕业人员(具有相关资格可放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学历)。

    (二)教育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毕业人员(211或985院校师范类专业可放宽至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学历)。

    (三)市直其他部门: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毕业人员(985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学历)。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具有适应引进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或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7.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截止报名规定期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1.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1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州内上述单位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13.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及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报名的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uyun.gov.cn/)”。现有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可将个人报名资料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待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公布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时提交资料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参加测评)。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布的引进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发现引进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则给予辞聘或开除处理。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各职位要求的专业范畴进行界定、对相近专业进行认定,经界定或认定符合该职位专业要求且经审查满足该职位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人员可报名并参加测评。

    (四)测评。

    根据岗位工作实际,组成专家(考官)组,采取适当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方面的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意向引进协议》。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根据测评结果按照职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体检、考察环节中发现不适宜引进情形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引进。

    2.聘用。拟引进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与聘用环节产生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员符合都匀市在人才补贴、住房保障、安家费等方面有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或待遇的,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二)引进人员在都匀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5年。

    (三)引进人员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监督

    此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工作人员和考生在引进环节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相关事宜

    (一)在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uyun.gov.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人才引进未尽事宜,由都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4-8223164(都匀市人社局任免考核调配考录科)

    0854-8221150(都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办公室)

    都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uyun.gov.cn/xwzx/tzgg/202303/t20230301_78336720.html